【导语】:目前,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%,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549元/月,缴费基数的下限调整为7310元/月。
上海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览 | ||
缴费基数 | 上限36549元/月 下限7310元/月 | 可在缴费基数上、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|
缴费比例 | 20% | 2024年3月1日起调整 |
缴费金额 | 缴费基数*缴费比例 |
上海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,缴纳基本养老、医疗保险费。
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上、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。缴纳基本养老、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20%和11%。
哪些人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?
根据《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沪人社规〔2023〕5号)的规定:
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、女性未满55周岁,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。
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、外省市户籍人员、港澳台居民、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,以及以集体参保的方式,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(联合社)和家庭农场从事农业劳动的从业人员,2023年5月1日起,均可以在本市参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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